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部署,深入实施 “工业强县”战略,推动我县工业升级转型,提高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加速濉溪崛起步伐,努力实现“工业强县”发展目标,结合濉溪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四个濉溪”战略布局,大力实施二次创业,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着力发展高成长性产业,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发展之路,做实做强实体经济,确保实现县域经济在全省争先进位。
二、发展原则
(一)创新驱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技术引进、技术合作和自主研发,不断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打造自主知识产权品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项目带动。坚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切实抓好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主导产业和本地资源,择优引进企业和项目,龙头企业加大项目的培育发展。
(三)差异竞争。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发挥比较优势,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加快环境友好型技术的产业化进程,合理引导产业布局,避免同质化、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
(四)总体推进。在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同时,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接续替代产业。围绕龙头企业开展广泛的协作配套,使关联企业在空间上相对集中、生产上相互协作、技术上互动创新、资源上互补共享,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
三、发展目标
(一)总量规模明显扩张。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继续在全县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到2021年,规模工业企业突破360家;规模工业增加值突破280亿元,年均增长16%;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突破300亿元,年均增长28%;园区工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年均增长16%;工业固定资产累计投资突破1000亿元,年均增长13%;非公经济增加值突破320亿元,年均增长13%。
(二)结构质量明显改善。工业化水平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比重不断提高,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到2021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工业产值比重达2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力争达到40%以上;产业集聚度进一步提高,园区规模工业占全县比重超过80%。
(三)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工业行业的整体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全面提高,大部分行业的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处于省内同行业前列。至2021年,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2.2%;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达到20家;企业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15%以上;中国驰名商标5件以上、省著名商标达到33件,省级以上品牌产品销售收入占工业销售收入比重提高到20%以上。
(四)两化融合明显提升。加快实施企业信息化示范带动战略,建成20户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管理信息化系统覆盖率要达到70%以上。
(五)节能降耗明显进步。工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工业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水平,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制造业深入推进,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80%;工业企业排放物全面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严把项目准入关。确保实现国家和省下达的节能降耗考核目标。
(六)集约水平明显提高。全县产业集群化特征趋于明显,工业园区和大企业在工业发展中的作用显著增强。至2021年,培育产值过100亿元企业1家,产值过50亿元企业3家,过10亿元企业20家;打造千亿铝基新材料产业基地。
四、工作重点
(一)做强优势主导产业。围绕做强铝基新材料产业、装备制造产业、食品深加工产业,实施精准招商,实行“一事一议”给予项目扶持。大力发展再生铝、铝材深加工,承接发展铝加工配套产业和铝基高端产品。加快发展移动空调、矿山采选设备、工程机械等装备制造业,改造提升矿用电子设备、节能机电等机电设备制造业,引进发展智能化仪器仪表、工业机器人等智能制造业,打造皖北重要的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加快发展大宗粮油和肉制品等深加工产业,培育发展健康养生食品、休闲食品等绿色有机食品。
(二)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积极发展太阳能光伏、生物质能发电、锂电池产业园和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等产业。培育发展碳材料、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等产业。着力发展以节能机电设备、建筑节能为主的节能设备,以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利用等资源综合利用装备。培育发展电子商务,完善认证、物流等支撑体系。鼓励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服务产业。
(三)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依托龙头企业、优势支柱产业,加强产业政策的合理引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大力培育龙头企业,鼓励现有企业通过上大项目、联合、并购、品牌经营等形式整合中小企业,壮大规模实力。加快产业链延伸。鼓励龙头企业通过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带动中小微企业发展配套产品,形成一批“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加大名牌争创力度。树立一批知名品牌,争创一批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进一步拓展优势产品的整体竞争力和市场知名度。同时,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加速龙头企业规模扩张。
(四)推进研发创新驱动。鼓励企业应用产学研联合方式,参加省重大技术专项研发,申报国家和省各类技术开发研究项目,支持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加速推进研发成果转化应用。支持企业创建工业设计中心、技术研发中心,不断提高企业创新水平。鼓励企业广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加快推进先进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支持企业开展人才引进、交流和创新团队培养,努力打造一支符合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方向和需求的专业技能人才队伍。推动企业在计算机辅助设计、生产控制与企业管理应用等环节的信息化建设,加快推广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促进工业生产向设计和服务两端延伸。
(五)提高园区承载能力。合理引导产业布局,支持创新园区管理模式,建立多元化的园区投融资体制。完善园区基础功能和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园区从“政策型”向“功能型”、“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鼓励“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对符合主导产业的小微企业加大扶持力度,按照“专精特新”要求,着力打造一批优质中小微企业。制定梯队上台阶发展计划,推动个转企、小上规。加快新兴服务业的发展,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的深度融合,促进园区成为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区和促进工业转型的新平台。
(六)加大有效投入力度。结合《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濉溪县“十三五”工业发展专项规划》,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引进实施一批投资强度大、产品附加值高、产业集聚效应强、成长性好的工业项目,增强工业发展后劲。围绕龙头企业开展广泛的协作配套,建设一批符合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的产业补链项目。鼓励企业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盘活存量土地和闲置厂房,对低效利用率的土地实施“腾笼换鸟”或“二次招商”。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推动企业生产制造过程的智能化投入,引导企业开展机器换人。
(七)深化服务企业工作。切实落实强化要素保障、增强接纳能力,力促项目履约、增加工业投入,优化服务工作、方便企业办事,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企业发展,加大督查力度、保障执行落实等五项服务企业举措,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转型,促进我县工业经济在新常态下实现中高速发展,产业结构向中高端迈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强化工业发展首位意识,成立濉溪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县领导和县直部门服务联系重点工业企业制度,加强涉企部门协商沟通机制;认真落实县工业经济发展形势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业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健全工业经济的考核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发展工业经济积极性。
(二)强化政策支持。进一步聚焦发展重点,突出政策导向,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政策措施,每年设立3000万元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引导园区、产业和企业加快升级转型,实现科学发展。积极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体系对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融资担保公司政银担合作作用,创新金融服务,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三)构筑人才高地。高度重视企业家队伍培养,积极为企业家学习进修、参观考察和投资创业创造条件。建立培训学习工作长效机制,引导和组织企业经营者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借助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优势,大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业人员到企业兼职、创业发展。认真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集聚产业发展创业人才和创新动力。
(四)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部门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涉企检查行为,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努力营造低要素成本、低物业成本、低物流成本、低融资成本、低税费成本的“五低”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重大意义、重要举措及好经验和新做法,宣传报道在工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为加快新型工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濉溪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2017年9月1日